2017-03-28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王勇
■ 本報記者 王勇
3月24日,民政部網站公布了環境保護部、民政部共同出臺的《關于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引導發展和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
旨在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進一步促進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更好地發揮民間環保力量,廣泛動員公眾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綠色發展.
《意見》提出,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健全環保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環保事務的管理體制,落實綜合監管,完善環保社會組織引導發展政策措施,基本建立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社會組織制度,基本形成與綠色發展戰略相適應的定位準確、功能完善、充滿活力、有序發展、誠信自律的環保社會組織發展格局。
高度重視環保社會組織工作
《意見》指出,以環保社會團體、環保基金會和環保社會服務機構為主體組成的環保社會組織,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來,環保社會組織在提升公眾環保意識、促進公眾參與環保、開展環境維權與法律援助、參與環保政策制定與實施、監督企業環境行為、促進環境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
《意見》提出,各級環保部門、民政部門要指導幫助環保社會組織有序、規范開展以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為目標的社會公益活動,使其成為全民共推綠色發展、共建生態文明的積極力量。
《意見》強調,要堅持“培育發展,引領扶持”的原則。堅持政府引導、有序參與、規范透明的方針,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和示范帶動,優化發展環境,激發環保社會組織內在活力和發展動力,支持環保社會組織發揮積極作用。
依法管理加強指導
《意見》同時指出,由于法規制度建設滯后、管理體制不健全、培育引導力度不夠、社會組織自身建設不足等原因,環保社會組織依然存在管理缺乏規范、質量參差不齊、作用發揮有待提高等問題,與我國建設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因此,要依法管理,加強指導。依照社會組織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環保社會組織的管理制度,規范環保社會組織行為,加強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注重部門協調配合,引導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健全環保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環保事務的管理體制,落實綜合監管,完善環保社會組織引導發展政策措施,基本建立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社會組織制度,基本形成與綠色發展戰略相適應的定位準確、功能完善、充滿活力、有序發展、誠信自律的環保社會組織發展格局。
四項具體任務
《意見》明確了以下四項具體任務:
第一,做好環保社會組織登記審查。
實行雙重管理的環保社會組織由民政部門和環保部門或其他有關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環保部門要健全工作程序,完善審查標準,依法依規嚴格把關,支持符合條件的環保社會組織依法成立。
穩妥推進符合條件的環保社會組織直接登記。民政部門審查直接登記申請時,根據需要征求環保部門、其他有關部門的意見或組織專家進行評估,環保部門、其他有關部門要對環保類社會組織成立的必要性、負責人的任職等認真研究并提出意見。
積極推進民政部門社會組織管理信息系統和各級環保部門環保社會組織數據系統建設,為促進環保社會組織發展提供基礎信息保障。
第二,完善環保社會組織扶持政策。
各級環保部門、民政部門要積極促進環保社會組織在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綠色發展、完善社會公共服務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環保部門、民政部門要加強與同級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配合財政部門制定和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將應當由政府舉辦并適宜由環保社會組織承擔的環境服務事項納入指導性目錄,同時建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的遴選機制、監管機制、激勵和約束機制等,推動環保社會組織承擔政府購買服務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強化資金保障,協調同級財政部門將政府購買服務所需經費納入部門預算予以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申請財政資金支持環保社會組織開展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加強環保社會組織規范管理。
環保部門要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積極配合民政部門定期對環保社會組織進行專項監督抽查。
引導環保社會組織聯合建立服務標準、行為準則、信息公開和行業自律規則,增強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能力。
規范、指導環保社會組織建立開展環保活動的社會影響評估機制。
民政部門要通過檢查、評估、年度報告、信息公開、執法查處等手段,依法監督環保社會組織負責人、資金、章程履行等情況,嚴厲查處環保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
鼓勵支持新聞媒體、社會公眾對環保社會組織進行監督。
第四,推進環保社會組織自身能力建設。
督促環保社會組織完善現代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推動環保社會組織成為權責明確、運轉高效、依法自治的法人主體。
幫助環保社會組織加大專業人員培養,開展多方面、多層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其專業服務水平。
引導環保社會組織依法開展環境公益訴訟。拓展環保社會組織的參與渠道,提高其參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事務的能力。引導具有對外交往能力的環保社會組織積極“走出去”,參與國際合作交流,通過民間交往講好中國環保故事。
鏈接
3月9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舉行記者會,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表示:“要引導和支持非政府組織健康有序地參加環保工作。我們建立了環保社會組織的數據庫,收錄了708家組織的有關情況,向近百家環保社會組織征閱各種期刊、宣傳資料。另外我們也組織培訓,召開重點組織負責人座談會等形式,加強與環保社會組織的溝通,去年我們做了兩場非常好的培訓,有近百家組織、130多人參加這個培訓。另外我們也通過一些項目資助、購買服務來支持公益訴訟等方式,支持這些社會公益組織開展相關的環保活動,凝聚社會力量,最大限度地形成污染治理和保護環境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