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0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近日,校園欺凌話題再度引發熱議。由于校園欺凌多發生在中小學,甚至可能影響孩子的人格發展,所以相關話題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思考。讓我們把目光投向香港,看看當香港的學校發生校園欺凌事件時候,是如何處理的。或許我們能夠從中獲得一些啟發。
嚴重校園欺凌可能會被警察帶走
香港法例規定,10歲以上便可承擔刑事責任。當身體傷害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可能被法院認定為刑事案件。
據香港媒體報道,一名15歲的中學生由于被同學取外號而心懷不滿,在課間休息時用菜刀砍傷同學手臂,后被警察帶走。另據報道,一群男生在學校玩“疊疊樂”,一名身體較重的學生把最下面的學生的肋骨壓斷,而被警司處以“警誡”。
未成年人的犯罪,視其犯罪程度的輕重會受到不同的懲罰,最輕的比如普通傷人、小額偷竊等,警司可以處以“警司警誡”。這是給孩子一個機會,若18歲前沒有再犯法,就不會留案底,但要接受社工輔導至少一年。如果“警司警誡”再犯,情節嚴重者可能會被告上法庭,留案底甚至坐牢。
由于在香港學校發生惡性欺凌事件有可能會進入司法程序,那么,學校要負責處理的范圍就沒有那么大了,稍一嚴重就會交給警方;還有,欺凌“成本”太高,欺凌者也會三思而行。另外,香港民眾的投訴意識也比較高。
社工可為當事人提供心理輔導
司法體系主要是為了懲戒,而社會服務體系則主要用于當事人(受害者及欺凌者)的社會心理康復。
就青少年服務而言,每個學校都會配備至少一名學校社工,對于一般的青少年,每個社區都設有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對于邊緣青少年也配備區域性的青少年外展服務隊;另外針對不同需要的群體,會有違法者服務、夜場少女服務、吸毒者服務、性侵害受害者服務等常規設置或者項目性的服務。
在香港,當校園欺凌事件發生時,學校社工會首先評估介入,對受害者的心理輔導,若情況較嚴重,可轉介去專門的青少年心理輔導服務或臨床心理學家等;對欺凌者的心理輔導及行為矯正,若其行為問題較嚴重或有街頭童黨情況,可轉介給專門的青少年心理輔導服務、地區青少年外展隊等;對學校一般同學的教育及預防性介入;對家長管教的輔導,若情況嚴重,可轉介給地區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等。
總之,在香港遇到任何問題,總有一個社工專項服務是可供尋求幫助的。
專家:家庭、學校和社區應該聯系起來
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黃成榮建議,面對欺凌,家庭、學校及社區機構應該聯系起來,結為一體來營造一個優良的教育環境尤為重要。
他指出,預防欺凌教育不能單靠學校來推動,家庭、社區若不能聯系,發揮功能,不可能培育出健全成長的孩子。因此,家長、社區及學校明白欺凌問題的普及性和嚴重性是處理欺凌問題的第一步。有關的教育部門應盡快舉辦處理學生欺凌行為的培訓課程,老師也應學習校園危機的鑒定及處理手法。
他建議,應該盡早讓各方面的人士,包括教師、社工、警方及家長了解欺凌的成因及預防方法以阻止欺凌行為的蔓延。
(據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