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王勇
7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
規劃提出了“十三五”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到2020年,建成與有效應對公共安全風險挑戰相匹配、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相適應、覆蓋應急管理全過程、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應急管理基礎能力持續提升,核心應急救援能力顯著增強,綜合應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強,社會協同應對能力明顯改善,涉外應急能力得到加強,應急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
為實現這一目標,規劃強調要堅持源頭治理、關口前移;底線思維、有備無患;資源整合、突出重點;科學應對、法治保障;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全球視野、合作共贏等原則。
在社會協同方面,規劃提出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強化社會參與;完善各方聯動機制,加強區域協同、城鄉協同、行業領域協同、軍地協同。
風險隱患增多 諸多矛盾疊加
“十二五”期間,我國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防范和應對突發事件綜合能力顯著提升。
與“十一五”期間相比,全國自然災害造成的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分別下降92.6%和21.8%,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30.9%和25%,公共衛生事件起數和報告病例分別下降48.5%和68.1%。
雖然如此,但問題依然存在。當前公共安全形勢嚴峻復雜,深入推進應急體系建設面臨風險隱患增多、諸多矛盾疊加的挑戰。
從突發事件發生態勢看,突發事件仍處于易發多發期。地震、地質災害、洪澇、干旱、極端天氣事件、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重特大自然災害分布地域廣、造成損失重、救災難度大。
從突發事件的復雜程度看,各種風險相互交織,呈現出自然和人為致災因素相互聯系、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既有社會矛盾與新生社會矛盾相互交織等特點。同時,在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公眾對政府及時處置突發事件、保障公共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從我國應急體系發展現狀看,與嚴峻復雜的公共安全形勢還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
重事后處置、輕事前準備,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法規標準體系不健全,信息資源共享不充分,政策保障措施不完善,應急管理基礎能力亟待加強;
應急隊伍救援裝備和核心能力不足,專業和區域分布結構不均衡;
應急物資儲備結構不合理、快速調運配送效率不高,資源共享和應急征用補償機制有待健全,應急信息發布和傳播能力不足,公共安全科技創新基礎薄弱、成果轉化率不高,應急產業市場潛力遠未轉化為實際需求,應急保障能力需進一步提升;
我國城市發展已經進入新的時期,與城市安全保障相適應的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壓力加大;
基層應急能力薄弱,公眾參與應急管理的社會化組織程度較低,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總體薄弱,社會協同應對機制有待健全;
隨著“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和全方位開放新格局的構建,保護我境外公民和機構安全的需求不斷增長,參與國際應急的能力亟需提高。
提升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針對公眾參與程度低的現狀,規劃提出要強化公眾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
推進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開展交通運輸、旅游、教育等行業從業人員救援能力專業培訓;強化大中小學公共安全知識和技能培養;充分發揮“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災減災日”、“世界急救日”、“119全國消防日”、“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和“安全生產月”等公共安全宣傳活動作用,組織形式多樣的身邊風險隱患識別活動,開展公共安全知識普及,提升公眾突發事件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創建群眾性應急救護培訓標準化基地,加強以自救互救為核心的應急技能培訓;推動社區、企業、學校、人員密集場所普遍開展疏散逃生、應急避險等方面的群眾性應急演練。
依托科技場館、災害遺址公園、應急培訓演練基地、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場所、游樂體驗設施等現有科普及教育培訓等設施,建設一批公共安全教育基地;支持企業建設面向公眾的培訓演練和自救互救體驗館。
依托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和科普中國服務云等資源,采用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手段,建設網上科普宣教平臺和應急虛擬體驗館;建設標準化應急知識科普庫。
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傳統媒體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宣傳教育作用,鼓勵開發制作電視專題片、公開課、微視頻、公益廣告、動漫游戲等,增強應急科普宣教的知識性、趣味性、交互性,提高公眾安全應急文化素質。
支持引導社會應急力量發展
支持引導社會力量規范有序參與應急救援行動方面,規劃提出五項具體措施。
第一,鼓勵發展社會化應急救援。,鼓勵專業社會工作者和企業自建的應急救援隊伍提供社會化救援有償服務;完善政府與社會救援力量的協同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與企業簽訂“服務協議”、搭建協作服務平臺等形式,支持引導社會力量有序有效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第二,鼓勵發展應急管理社會中介服務。建立由行業協會、安全評估機構、技術咨詢機構、保險機構等共同參與的社會中介服務體系,支持其開展風險評估、隱患監測治理、管理咨詢、應急檢測檢驗、教育培訓等活動;支持創辦專業化應急管理服務企業。
第三,加強應急志愿服務法規制度建設,明確應急志愿服務范圍和志愿者的權利義務;健全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參與應急的工作機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冊、技能培訓與管理,引導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有序參與應急救援與服務;鼓勵發展專業性應急志愿者隊伍,提升我國應急志愿服務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第四,建立健全應急響應社會動員機制,發揮社會公眾在信息報告和協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引導社會公眾有序參與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第五,研究開展應急管理信用體系建設。在應急物資采購、緊急征用、志愿捐助、災害救助和恢復重建等方面建立誠信制度和各類主體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以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促進社會應急力量健康發展。
進一步完善
應急管理工作機制
第一,完善信息報告機制。對政府值守應急信息系統進行改造升級;拓展信息獲取渠道,探索建立社會公眾報送突發事件信息平臺;豐富信息報送內容和手段,逐步增加圖片、視頻信息報送;依托各類基層信息員隊伍,建立基層信息報送網絡。
第二,健全應急聯動機制。在突發事件防范與應對的各個環節,加強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強化信息共享會商和應急協作;服務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建立健全“一帶一路”、京津冀、長江經濟帶區域性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完善首都公共安全保障機制,深入推進環渤海、泛珠三角、西部地區、東北地區等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建設,有效整合和共享區域內應急資源,實現區域優勢互補。
第三,加強應急新聞工作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實際工作部門分工負責、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新聞媒體積極參與的突發事件應急新聞工作體系。建設一支專業的應急新聞記者隊伍,提升應急報道的專業化水平。
第四,完善信息發布機制。加強新媒體應用,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并根據事態進展動態發布信息;強化信息發布人員的專業性和權威性;加強領導干部和政府新聞發言人突發事件信息發布能力培訓。
第五,規范恢復重建機制。加強災害損失評估,完善評估標準和流程;落實“中央統籌指導、地方作為主體、災區群眾廣泛參與”的要求,規范開展重特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和資金管理等工作。
第六,建立應急評估機制。建立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評估制度,根據評估結果改進應急管理、健全應急體系。
第七,健全資金投入機制。按照預算法有關要求,加快資金撥付速度,提高財政應急保障效率;建立健全緊急情況下社會物資、運輸工具、設施裝備等應急資源的征用補償機制,鼓勵發展應急保理服務;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應急體系項目建設。
第八,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加快推進巨災保險制度,推動地震巨災保險立法進程,逐步形成多層次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推行安全生產、環境污染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結合災害風險和應急需求,不斷豐富保險品種;加強應急救援人員人身安全保險保障。指導保險機構參與公共安全風險評估與預防。
第九,加強應急管理智庫建設。
■ 本報記者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