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6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民政部日前對人大代表在全國推廣“時間銀行”的建議答復稱,已將“時間銀行”納入全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范圍,并爭取在試點基礎上獲得突破,建立能夠全國推廣的運行模式,“時間銀行”的推廣似乎離我們越來越近。實際上,在今年的寧波市兩會上,同樣有政協委員對“時間銀行”提出了相關的建議。不過,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頗受追捧的“時間銀行”,在現實中面臨諸多困難。
“時間銀行”能緩解養老院壓力
寧波享老聯盟一直在探索“時間銀行”的施行。在負責人葉曉龍的概念里,“時間銀行”是一種創新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借鑒商業銀行的儲蓄模式和管理方式,鼓勵低齡老人和其他志愿者為社區高齡老人提供志愿服務,服務時長可以儲存,未來需要別人向自己提供服務時,再用這些儲存的時間進行兌換。
“當服務人員有需要時,可憑‘時間存折’去‘時間銀行’支取‘時間和時間利息’,‘時間銀行’的工作人員在驗證過‘存折’的信息后,將指派其他服務人員為其服務。”
對于那些已經把時間存起來,但最后由于種種原因(如住進養老院等)不使用“時間”的老人,“時間銀行”便把義務服務的時間折合成一定的金錢或物質獎勵,返還給老人或他(她)的遺產繼承人。
葉曉龍認為,用“時間銀行”養老雖然需要一定的資金支持,但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社會的負擔,并且能夠形成一種良性循環。于中國而言,這是一種可實行的養老方案。“在傳統思想的影響下,很多老人傾向于在家安度晚年,而不是去養老院。而用‘時間銀行’養老恰恰滿足了這一部分人的要求,不僅充分利用了社會資源,而且極大地緩解了養老院在資金、基礎設施、服務項目等方面的壓力。此外,在傳承互助共贏的民族精神、促進社會保障的完善上也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推廣前景不甚樂觀
然而,由于“時間銀行”還沒有形成規模,發展面臨重重困難。一年多來一直在尋求建立“時間銀行”的寧波享老聯盟,如今仍然在探索過程中,據葉曉龍表示,“時間銀行”還面臨如政府角色定位、信任保障、時間幣“通存通兌”等問題。
通過“時間銀行”養老,本質上是一種民間互助的循環服務模式,這對社會資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人們缺乏義務感和認同感,人際關系淡漠疏遠,社會資本匱乏,組織集體行動就會十分困難,而時間銀行著眼于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后的未來,這更加挑戰人們對社會的信任。
另外,實踐“時間銀行”的地區和社會組織不多,而且各自為政,“賬戶”無法通存通兌。這意味著服務者一旦搬家,“存折”就淪為空頭支票。
建議納入街道居家養老中心
如何讓呼聲漸高的“時間銀行”叫好又叫座呢?今年的寧波市兩會上,寧波市政協委員、寧波市海曙區和義社工師事務所總干事黎麗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議:政府主導,機構實施,建立管理信息化平臺,整合資源,以我市各街道級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為單位成立服務老年人的“時間銀行”,使之制度化、正規化,以解決“時間銀行”面臨的問題。
據黎麗介紹,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中提到“倡導鄰里互助養老,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幫扶高齡、失能、失智、殘疾老年人,鼓勵基層老年人協會、老年志愿服務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自助、互助服務。志愿者可以根據服務積分優先享受居家養老服務,并享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這其實就是對“時間銀行”互助養老模式的一個具體表述。
“在互助、公平、持續的基礎上,在社區逐步實施‘時間銀行’養老模式。政府及相關部門給予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對時間銀行組織合法性、儲戶責任義務、儲戶管理、正規培訓時數、儲蓄時數等做出明確規定,保證良性運行。同時充分推動社區居民的社區參與,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黎麗說。
據了解,在今年廣東省兩會期間,廣東省政協委員趙淦森也曾建議,政府應該出臺相關的政策法規,在政府行政和立法層面給予“時間銀行”法定地位和明確的責任權利。同時,推動系統構建和實現信息互通互聯,從“社區級時間銀行”系統,到“市級”“省級”,最終推動“全國級”的“時間銀行”建設,實現全國各地“時間銀行”的“通存通兌”。
(據《寧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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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時間銀行”?
時間銀行最早的倡導者是美國人埃德加·卡恩,他希望“人們互助互惠、分享價值”的模式能為社會變革帶來一些精神和經濟效益。目前北美、歐洲和亞洲已有23個國家和地區的300多個社區嘗試了時間銀行模式,即用電腦量化、記錄參與者的服務時間,以換取日后的回報。
2007年,瑞士非營利組織施善基金會在小城圣加侖和阿彭策爾地區展開了一項有趣的嘗試:鼓勵人們照顧陌生老人,并將做義工的時間積累起來,等將來自己年老或生病需要照顧時,再接受他人的義工服務。這個項目被形象地稱為“時間銀行”。
這一項目要求申請者是健康、善于溝通、充滿愛心的本地人,最重要的是時間充裕,因此服務者幾乎都是退休人士。事實上,在這一項目中,主要是60多歲的老人在照顧80多歲的老人。